21日下午,网友“Tony橙”微博晒出了自己的霸气请假条。假条上显示,这位名叫徐臣的职员,申请12月31日调休,去参加一位对其有特殊意义的女性朋友的婚礼,并连用两个感叹号表示决心:“她结婚!我要赴会!”
也许是担心领导不批准,或者此事对自己至关重要,徐臣给出了四条必须要调休的理由:
1、女孩是自己从小玩到大的朋友;
2、女孩是初中高中同学;
3、女孩差一点就成了自己的老婆;
4、女孩提前一年就请了自己。
该微博发出后,昵称为“MadeleineZ”的女主角也在22号做出回应,称自己既感动又开心,这小小的请假条还勾起了从前的种种回忆。
女生还感叹,男生缘不好的自己,能有这样一位“男颜知己”,内心已经十分知足。网友们在围观的同时,也感叹此男生用情若深,还套用《那些年,一起追过的女孩》的情节,呼吁其老板赶紧把假准了吧,“沈佳宜结婚了,放柯景腾一天假吧。”
关于《感动网友的霸气请假条》的延伸阅读-- 《请假扣工资怎么计算》
请假扣工资怎么计算
病假工资支付标准:根据员工在本企业的工龄按下述比例支付
1. 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
2. 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
3. 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 80%;
4. 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
5. 已满8年及8 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三、病假期间工资计算基准: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但工人所有之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工资的80%计发。
“制度工作日”主要用于加班时间的计算,一些机构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但他们的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超过“制度工作日”规定的工作小时数即为加班。因此,“制度工作日”这一概念是判断加班的一个重要依据。
制度工作日的计算扣除了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具体计算方法为: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为一年52周的双休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月、年的工作日×每日的8小时
“制度计薪日”即用于日工资的计算的月计薪天数,在工资发放的时候与许多考勤项目相关,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资,加班费计算,工作不足一个月时的工资计算等等,都与“制度计薪日”及日工资数相关。
月计薪天数、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方法为: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节假日)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2.
a.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b.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c.请假应扣工资的计算:
实际请假的工作时间(小时)×小时工资
实际请假的工作时间(天数)×日工资
基本工资/当月天数*(当月天数-请假天数)不合理;
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