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请假表
以下请假单符合各种企事业单位使用,其中,员工请假单范本一、二为一般请假凭证使用。适合要求不是非常严格,员工与企业关系良好,不易发生过失纠纷。
格式三为正规存档式请假单,可为请假当事人双方提供凭证,为正式程度较高的请假单。
员工请假单(一)
姓名: _______ 工号:_______ 职别:_______ 代理人:_______
部门 :_______ 班次:_______ 组别:_______
兵役假□产假□特休假□其他□
请假期间 自 月 日 时至 月 日 时共 日 时
总经理 人事经理部门经理请假人
员 工 请 假 单(二)
请 假 单 存 根
编号姓 名请假原因请假时间代理人职务
单位: 编号: 年 月 日
请假人代理人请代办事项
签署
病假(自病填名)
请假时间家属有病家有喜事选居修屋会友事假
自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产假配偶丧母父丧祖父母丧子女结婚本人结婚婚丧产假
合计日 时
证明特别休假公伤义务劳动教育召集公假
说明:1.请假人按原因在适当栏内划钩 即可。请假人应寻妥代理人,并请代理人签署。请假期间及准假权责按人事管理规则规定办理。假期核定本单位登记后转送总务部查考。
2.
公司员工请假单(表格)
年 月 日
请假人姓 名 工号 所属部门 岗位
请 假
时 间 由 月 日 午 时 分起
至 月 日 午 时 分止 共计 天 时 分
请假事由 请假
类别 须列明请假类型,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
员工请假单(三)
部门 职务 姓名
请假类别
□休假(或 假) □公假 □病假 □其他(请说明) □事假
请假时间
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总共请假 天 小时
员工请假单
部门
职务
姓名
请假类别 □休假(或 假) □公假 □病假 □其他(请说明) □事假
请假时间 自 年月日时至年月日 时总共请假天小时
主管部门意见
□准主管签字□不准(请述明理由)职位 日期
主管部门意见
□准主管签字
□不准(请述明理由)
职位 日期
关于《公司员工请假表》的延伸阅读-- 《请假扣工资怎么计算》
请假扣工资怎么计算
病假工资支付标准:根据员工在本企业的工龄按下述比例支付
1. 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
2. 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
3. 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 80%;
4. 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
5. 已满8年及8 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三、病假期间工资计算基准: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但工人所有之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工资的80%计发。
“制度工作日”主要用于加班时间的计算,一些机构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但他们的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超过“制度工作日”规定的工作小时数即为加班。因此,“制度工作日”这一概念是判断加班的一个重要依据。
制度工作日的计算扣除了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具体计算方法为: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为一年52周的双休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月、年的工作日×每日的8小时
“制度计薪日”即用于日工资的计算的月计薪天数,在工资发放的时候与许多考勤项目相关,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资,加班费计算,工作不足一个月时的工资计算等等,都与“制度计薪日”及日工资数相关。
月计薪天数、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方法为: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节假日)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2.
a.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b.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c.请假应扣工资的计算:
实际请假的工作时间(小时)×小时工资
实际请假的工作时间(天数)×日工资
基本工资/当月天数*(当月天数-请假天数)不合理;
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