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请假条表格
姓 名 指导教师
学 号 专 业
请假时间:共 天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请假事由:
研究生签字: 年 月 日
导师对请假事由是否属实,是否同意请假的意见:
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主管院长意见:
主管院长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研究生院意见:
年 月 日
请假条主要结构
1.居中写标题 请假条“请假条”,这是所有应用文的通用要求,用来表明此文是用来请假的条子!
2.请假对象的称呼,要请假必须得到批准,这个地方往往是老师、领导等,这个地方要尊称喔!
3.请假原由,这个地方要实事求是,否则后果自负!
4.请假起止时间,这个非常重要,必须重点提出,明确。
5.祝颂语。祝福对方,这个是所有公文里表示对对方的友好。
6.请假人签名。 你自己的签名,一般不用按手印,只需要签字即可。
7.请假时间。 当前你写请假条的时间。
格式范文
一般最常用的格式如下:
标题(居中):请假条
上款(顶格写部门的名称或领导人的名字):
正文(请假缘由、起止日期及天数)如:因......需要请假,请假时间自xx-xx年x月x日至2xx-x年x月x日共xx天,恳请领导批准。
下款(标在右下)...............请假人:x x x
...........................XXXX年XX月XX日
2.
格式三为正规存档式请假单,可为请假当事人双方提供凭证,为正式程度较高的请假单。
员工请假单(一)
姓名:工号:职别:代理人:
部门 :班次:组别:
请假事由
事假□病假□丧假□婚假□
兵役假□产假□特休假□其他□
请假期间 自 月 日 时至 月 日 时共 日 时
总经理 人事经理部门经理请假人
员工请假单(二)
部门 职务 姓名
请假类别
□休假(或 假) □公假 □病假 □其他(请说明) □事假
请假时间
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总共请假 天 小时
主管部门意见
□准主管签字
□不准(请述明理由)
职位 日期
员 工 请 假 单(三)
请 假 单 存 根
编号姓 名请假原因请假时间代理人职务
单位: 编号: 年 月 日
请假人代理人请代办事项
签署
病假(自病填名)
请假时间家属有病家有喜事选居修屋会友事假
自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产假配偶丧母父丧祖父母丧子女结婚本人结婚婚丧产假
合计日 时
证明特别休假公伤义务劳动教育召集公假
说明:1.请假人按原因在适当栏内划钩 即可。请假人应寻妥代理人,并请代理人签署。请假期间及准假权责按人事管理规则规定办理。假期核定本单位登记后转送总务部查
关于《学校请假条表格》的延伸阅读-- 《请假扣工资怎么计算》
请假扣工资怎么计算
病假工资支付标准:根据员工在本企业的工龄按下述比例支付
1. 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
2. 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
3. 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 80%;
4. 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
5. 已满8年及8 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三、病假期间工资计算基准: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但工人所有之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工资的80%计发。
“制度工作日”主要用于加班时间的计算,一些机构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但他们的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超过“制度工作日”规定的工作小时数即为加班。因此,“制度工作日”这一概念是判断加班的一个重要依据。
制度工作日的计算扣除了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具体计算方法为: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为一年52周的双休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月、年的工作日×每日的8小时
“制度计薪日”即用于日工资的计算的月计薪天数,在工资发放的时候与许多考勤项目相关,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资,加班费计算,工作不足一个月时的工资计算等等,都与“制度计薪日”及日工资数相关。
月计薪天数、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方法为: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节假日)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2.
a.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b.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c.请假应扣工资的计算:
实际请假的工作时间(小时)×小时工资
实际请假的工作时间(天数)×日工资
基本工资/当月天数*(当月天数-请假天数)不合理;
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